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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有误等如何处理

2022-09-21 15:15:08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前开具的发票发生的退回,具体的操作政策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6号)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具专票,已过3月对方未抵扣,此发票已经交税,由于开票内容有误,需要作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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