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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需要结转余额吗

2022-09-21 15:19:21


工会经费不需要结转余额,企业所得税规定应发工资总额2%限额内扣除,多余金额不能结转下年,要纳税调增。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每个月向工会或者代收的税局上交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工会收到经费后再按规定比例返还一定的金额给企业工会组织。

分级缴纳:

按工资总额的2%的40%交给代收税务局,工资总额的2%的60%直接缴纳给企业的基层工会,企业依据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入账。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78)财企字645号、工发〔1978〕131号1978年12月22日

二、行政拨交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用比例应不少于60%;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两级的留用比例应不超过35%,两级各留多少,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其余5%上交全国总工会掌握使用。

工会经费借方有余额怎么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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