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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缴税吗

2022-09-21 15:32:08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税率为20%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平均分配,分配到投资者个人后按上述方法计算个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请问老师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这两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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