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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代销商品怎么进行核算

2022-09-21 16:11:04


受托单位售出代销商品后,将全部销货款送交委托单位,收到受托单位的手续费以“代销收入”处理。委托单位接受托单位交来全部货款作为商品销售收入,手续费支出则以“销售费用”处理。

收到甲单位送来代销商品清单及全部销货款及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甲单位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

贷:银行存款。

商品流通企业,商品库存按照销价进行核算,进销差价用商品进销差价核算,为什么要这样核算呢,实际也是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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