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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怎么核算

2022-09-27 18:41:00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法是2022年才会执行。

税金及其附加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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