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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施工合同外管证怎么开具

2022-09-27 18:41:02


一般是分开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上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

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

同一工地、同一甲方签订的不同工段施工合同,外管证应按每份合同开具,还是可以只开具一份外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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