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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022-09-27 19:20:28


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定如下:

(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3)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分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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