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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的特殊性是怎样的

2022-09-27 19:52:43


优先股的特殊性

1.优先分配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3.表决权限制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殊性表现在( )。 A、优先分配利润 B、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C、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优先表决权 D、除规定情形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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